小编从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在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全省共计划考录50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情况,现在小编就把公告分享给大家。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考录计划
全省共计划考录50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附件1)。具体用人单位、职位名称等详见《河南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代码表》(附件2)。
二、报考对象
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8月18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乡镇所辖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下同)。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所任职村面貌变化快;
5、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能力强;
6、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7、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党委、政府以上机关下达书面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于8月20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奖励证书(均附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所在乡镇党政办报名,填写《河南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3,由乡镇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一式2份。
2、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组织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选。乡镇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握资格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初审,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严把资格复审关,综合分析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按照拟录用职位1:5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考试人选,并在其所在乡(镇)、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农业农村知识,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9:00至11:00。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9月15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奖励加分
受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奖励加分20分。
受表彰的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奖励加分15分。
受表彰的省辖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奖励加分10分。
受到多次表彰的,按最高层次的表彰奖励加分一次。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的程序、办法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可采取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经济责任审计、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办法进行。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录用与管理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其所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担任)职务。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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