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高考已经报名的考生正在进行资格审核,有五类高考考生是不能报考2014年河南省高考,社会高考考生也是不能参加异地报考,外省的高考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才能在河南省参加高考,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会公布高考报名人员的名单,请及时查看。
五类人员不能报考河南省高考:(1)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外省高考考生需提供:父母一方就业证明,均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其中,在户籍地就读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
非户籍地就读的高考考生,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高中应届生,经就读地县(市、区)招办核准其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对其中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续外,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的证明。各地接受的异地报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接受地对应的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名单一致。
“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就业证明只要能证明在当地就业即可,可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或者是其他能证明在当地就业的凭证均可。”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说。
社会高考考生不能异地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也可凭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非在校就读的社会高考考生,需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台湾省籍考生应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口簿。
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到户籍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非在校就读的社会高考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同等学力证明须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
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到户籍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高校在校生如果参加了高考报名将会严肃处理:省招办要求,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接受其报名,已采集报名信息的,告知考生报名无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漏报的高考考生,各地须在 2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高考考生,如考生不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否则,不得接受报名。
全省报名信息还将与高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进行核对,经查实报名者确属高校在校生的,将由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其高校学籍。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应本人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经各级招办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
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会公布高考报名人员的名单
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高考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同时还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省辖市、县(市、区)三级招办举报电话。
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指定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级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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